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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-LOG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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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排煙檢測

排煙檢測 CHECK

一、法規依據: 空氣污染防制法  (環境部 107/08/01 修正公佈)
三、檢驗前置作業:
第一步:經車況檢查,符合受測條件後,將車輛駛進動力計並導正 第二步:車輛後方繫鐵鍊固定,並於前輪放置擋阻墊。 第三步:排氣管口插入煙度計取樣管,並安裝轉入計測定轉速。 第四步:車前以強力電扇模擬路駛氣流提供引擎散熱,並由顯示器即時顯示檢測結果。

檢驗前置作業說明檔案

檢測作業流程 檢測作業流程
檢測作業流程-文字說明
證件查驗(行照、原廠證件、到檢通知)
車況檢點
1. 檢查車輛引擎號碼與行車執照是否一致。
2. 量測機油是否位於機油量尺上下限刻度之間。
3. 冷卻水(主副水箱)水位是否符合原廠規定。
4. 底盤是否有漏油、漏水或漏氣現象。
5. 排氣管是否有破損或第二排出口。
6. 引擎各種驅動皮帶是否有龜裂或緊度異常。
7. 駕駛室內各儀表、指示燈及電瓶狀況是否異常。
8. 現場發動引擎是否有產生異音或其他異常狀況。
車籍資料輸入:車牌號碼、出廠日期、車輛廠牌及型式、引擎號碼及型式、排氣量。
車輛檢測準備:車輛導正、鏈條固定、放置擋輪磚、放置採樣管、連接轉速計。
無法執行全負載定轉速檢驗。
全負載定轉速檢驗:最大功率轉速之100%±50rpm。
馬力不足退驗4小時後才可複驗。
無負載急加速排煙檢驗。
轉速不足退驗。
轉速超過最大功率轉速130%退驗。
測試完成。
柴油車排煙檢測免付費預約專線0800-721721
小港站: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之1   電話(07)803-3254 傳真(07)803-7594 ﹝交通位置圖
仁武站:高雄市仁武區仁安二巷102號  電話(07)374-0748 傳真(07)373-1807﹝交通位置圖
岡山站:高雄市岡山區本洲路195號   電話(07)622-5845 傳真(07)622-5847﹝交通位置圖
環保局: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 電話(07)735-4864 傳真(07)733-3483﹝交通位置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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